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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珠海市应急办(应急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应急事件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本市相应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2)编制和修订全市应急事件管理总体规划和项目建设规划,纳入全市总体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应急事件管理总体预案的拟订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总预案下制定、修改本部门和单位处置应急事件分预案。

4)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组建应急专业队伍;拟订综合应急演习方案、计划,组织各专业队伍和相关单位进行合成演练和协同演习。

5)组织编制面向公众的应急宣传教育计划和相关宣传资料,开展面向公众的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编制全市各类应急资源分布图谱;拟订全市应急专用物资保障方案和应急装备、器材配置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7)负责应急指挥和各类应急事件信息的综合、分析、发布、上报等管理工作,为市领导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牵头或协调重特大应急事件的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的日常值班工作,处理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各省市通过值班室发给我市的文电。

8)组织整合全市各类应急信息技术资源,搭建我市应急信息化系统网络平台和应急指挥平台。

9)受市委、市政府和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委托,负责全市特大和重大应急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10)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事件的事后评估以及善后处理工作;检查和指导各区、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专门机构的应急事件管理工作。

11)建立完善与企业之间的对话沟通制度,为企业处理应急事件提供指导与服务。

12)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