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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栏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港办〔2018〕2号

关于印发《高栏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水镇、平沙镇,区各有关单位:

《高栏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已经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反映。

 

bet365官网(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高栏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餐饮垃圾管理办法》和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共珠海市委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民行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区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关于“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的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东省时要求珠三角城市应率先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加强生活垃圾“四分类”系统设施建设、并以此带动全省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上升到新的水平的反馈意见,按照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国民教育、推动垃圾分类”的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我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法制保障、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循序渐进的垃圾分类制度,通过系统周密部署、试点分步实施,以点带面稳步开展生活分类工作。将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创造我区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组织领导

建立高栏港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一协调全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召  集   人:姜学勇(区管委会)

副 召 集 人:姚明生(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黄书凌(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成       员:冯进华(区党政办公室)

                 刘才菊(区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

                 李  平(区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

                 鄢智敏(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

                 田  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陈进勇(区海洋和农业局)

                 陈仕华(区综合治理局)

                 林建堂(平沙新城指挥部)

                 谢国辉(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李东红(平沙镇)

                 刘旭辉(南水镇)

联席会议成员随工作人员变更自动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港区分类办公室”)设在区规划建设和环保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垃圾分类工作,起草高栏港区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工作指南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办公室主任由姚明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书凌同志兼任。办公室其他成员由规划建设环保局指定人员组成,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负责与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联系。

各镇相应建立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分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垃圾分类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各级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树立样板和打造亮点,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增强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二)分级管理、属地实施。区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指导本辖区内的垃圾分类工作和组织分类收运工作;区相关部门负责本系统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监督和实施工作,配合区垃圾分类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平沙镇、南水镇负责实施垃圾分类具体工作。

    (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我区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分类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四)试点先行,逐步推广。2017年下半年至2019年用两年半时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从试点工作中总结经验,逐步推广,2020年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100%全覆盖。

(五)干湿分开,先易后难。先将干、湿垃圾分开,从简单易行的分类模式开始,按照“干与湿、有无害、可回收”逐步推进,充分调动市民、企业的积极性,为我市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打好基础。

(六)设施配套,政策同步。从分类试点开始,按分类要求建设和完善分类投放、收运、处置配套设施;同步推进政策制定工作,完善制度保障。

四、工作目标

2017年下半年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2018年继续开展试点工作,覆盖面达30%;

2019年完成试点工作,覆盖面达60%;

2020年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年底覆盖面达到100%。 

五、工作步骤

(一)试点初期阶段(2017年6—12月)。

1.广泛宣传和动员。召开高栏港区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具体工作,制作分类手册、分类公益广告、分类指导短片等素材,开展舆论宣传,引导志愿者参与。

2.建立垃圾分类工作机构。今年12月底前,各镇建立区级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制度及办公室,制定本区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方案,报送区分类办公室备案。

    3.根据市分类办公室编制《珠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管理指南》和《珠海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和居民分类投放工作。

4.落实分类试点工作经费。区、镇垃圾分类主管部门按程序申报2018年分类试点工作经费。区、镇财政部门做好预算和经费核付工作,购置设施设备,理顺分类、收集、转运、处置相关环节的衔接工作。

5.驻区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施工作。

    (二)试点推进阶段(2018年1—12月)。

1.根据《珠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完善高栏港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制度。

2.健全垃圾分类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机制、考核机制;各镇按本工作方案的工作目标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制定;制定垃圾分类补偿补贴、激励奖励机制。

3.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加大对分类指导员、试点单位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小区居民、在校学生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培训,让群众熟悉垃圾分类知识、掌握分类方法。  

(三)试点深入及总结阶段(2019年1—12月)。

1.推进及完成分类试点工作。各镇按工作方案的工作目标推进和完成分类试点工作。对分类试点阶段的重点、难点工作和存在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出我区的分类管理模式,为全面推进工作提供保障。

2.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进行检查验收,对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3.巩固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成效,建立长效管理制度。

4.编制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5.同步配套投融资机制,促进分类工作健康发展。

(四)全面铺开阶段(2020年1月开始)。

1.在垃圾分类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在全区范围铺开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实现生活垃圾覆盖面达到100%。

2.继续巩固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制度,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和执法,保障垃圾分类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3.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引导群众形成自觉开展垃圾分类的习惯。

    六、分类试点范围

(一)2017年下半年,在全区各级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公园及公共场所,幼儿园、中小学、住宅小区各1个开展分类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由区分类办公室统筹,各镇分类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2018年港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垃圾分类试点覆盖面达到30%以上。

试点工作由区分类办公室指导、各镇分类办公室组织村(街)具体实施。

(三)2019年底完成分类试点工作,港区分类试点覆盖面达到60%以上。

(四)2020年底实现全区生活垃圾分类100%全覆盖。

七、分类标准

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居民生活垃圾分为有机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及其它垃圾四类。从试点阶段开始构建以有机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分四类收集、运输、处置的体系。鉴于我市有机易腐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尚未建成,为避免影响垃圾分类的实际效果,我市将以现有终端处置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置,或委托有条件的第三方进行处置。

八、分类体系

我市生活垃圾分为有机易腐(湿)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干)垃圾四大类,餐饮企业产生的餐饮垃圾与居民产生有机易腐(湿)垃圾统一收运和处理,分类流程见珠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意图(附后)。

(一)垃圾分类设施设置。

我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各住宅小区。为有效实施垃圾分类工作,住宅小区的分类设施设置、分类投放效果至关重要。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商店、酒店、旅游景点、道路、广场、公园、绿道驿站、港口等公共场所应按照垃圾产生种类配备足够的垃圾分类设施。

各住宅小区由物业单位设置若干垃圾分类收集桶和垃圾收集点。分类收集桶收集居民日常产生的有机易腐(湿)垃圾和其他(干)垃圾,宜按楼道设置,或按小区原有习惯设置;每个居住小区可按300—500户设1处垃圾收集点,收集本小区的有机易腐(湿)垃圾和其他(干)垃圾,并交给相应的收运企业。小区另设置回收站,收集居民产生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并提供积分兑换奖励,鼓励居民参与垃圾分类。

    (二)垃圾分类流程和监管。   

    1.有机易腐(湿)垃圾和餐饮垃圾。

居民将有机易腐(湿)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在住宅小区设置的收集点,物业保洁员负责将收集点的有机易腐(湿)垃圾在小区转运站集中暂存,专业收运企业定时派密闭收运车上门收运有机易腐(湿)垃圾至处理厂无害化处理。

辖区政府监督各酒店、酒楼、餐厅、饮食店和饭堂等与专业收运企业签订餐饮垃圾收运合同,专业收运企业定时、定点上门收运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至处理厂无害化处理。

鉴于目前我市餐饮垃圾收运处理项目尚未建成,试点期间,各区(功能区)暂时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企业外运处理。

2.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采取“积分兑换、政府补贴、企业运作”的方式。各住宅小区在设置可回收物“回收站”时配套有害垃圾收集箱,居民将有害垃圾送往“回收站”可兑换积分。有害垃圾由各区(功能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企业集中贮存、转运和处置,环保部门对被委托企业贮存、处置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进行监管。

3.可回收物。

可回物采取“积分兑换、政府补贴、企业运作”的方式。各区(功能区)负责委托可回收物收集处置单位,各住宅小区由收集处置单位会同物业管理单位在小区设置“回收站”,居民将可回收物送往“回收站”换取积分,积分达到一定数额后可兑换生活用品。收集处置单位获得一定的补贴,定期将可回收物运往加工制作企业再生产,综合循环利用。镇(街)负责兑换物品、补贴和监管可回收物的收运过程。

    4.其他(干)垃圾。

    按照原途经进行收集清运处理。居民将其他(干)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在垃圾屋(收集点)内,其他(干)垃圾由物业保洁员集中送往转运站压缩转运后进行无害化处理;无物业管理小区的垃圾分类由镇(街)组织实施,分类指导员监督指导。

(三)积分兑换鼓励措施。

引导住宅小区居民按照垃圾分类指引投放四类垃圾,其中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兑换相应的积分奖励,积分到一定数额可兑换生活用品;如发现分类不彻底、还有可回收物的,由物业保洁员分拣到回收站并兑换积分,以保障垃圾分类工作在各住宅小区顺利开展。

九、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

1.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1)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垃圾分类工作,制定高栏港区垃圾分类工作指南、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监督、指导全区垃圾分类工作和组织垃圾分类运输工作;

(3)负责日常工作和资料收集和报送工作;

(4)负责对企业贮存、处置有害垃圾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将餐饮垃圾处置纳入排污管理,依法对餐饮垃圾处置单位的环境进行监督管理;

2.区规划分局:负责为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设施建设提供用地预留空间及规划指导意见。

3.区党政办公室:负责指导宣传报道工作,协调媒体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新闻报道。

4.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

(1)负责垃圾分类市级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管理,将市政府投资项目列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2)负责市级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相关资金的预算安排和管理,做好生活垃圾分类项目资金保障工作;

(3)负责区内企业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和监督落实工作。

5.区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

(1)负责教育系统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2)负责全市学校垃圾分类收集利用的宣传教育和推广工作,在学校将垃圾分类教育与教学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学校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3)指导督促星级饭店(酒店)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4)负责垃圾分类中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理的监管工作。

6.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依法做好从事废品回收经营商事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非法经营站点的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2)负责下游回收产业培育、企业扶持;提供废品回收企业相关信息,鼓励回收企业积极参与分类回收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吸引有关企业参与分类培训等相关工作。

    7.区综合治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中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

8.各镇:

(1)组织开展辖区垃圾分类工作, 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进行;

(2)作为垃圾分类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的作用,组织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在辖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

(3)监督设立可回收物“回收站”、落实居民“积分兑换”,落实各项补贴经费,配置分类收集容器等设施,具体组织居民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4)负责组织志愿者深入各区、镇(街)、社区(单位)进行垃圾分类工作志愿服务活动;

(5)将垃圾分类列为创建绿色社区的重要内。

(二)加强制度保障。

1.建立激励引导机制。就垃圾资源的循环利用建立激励补偿机制,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参与分类回收工作,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持续有序开展。一是建立居民分类激励机制。根据居民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给予积分,用积分兑换生活用品;二是建立区、镇(街)、社区(单位)垃圾分类减量激励机制。根据区、镇(街)、社区(单位)垃圾分类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垃圾减量情况给予奖励;三是建立和完善有机易腐(湿)垃圾、餐饮垃圾上门收集制度。

2.健全督导评价机制。

制定垃圾分类工作督导评价机制。按三个年度安排垃圾分类工作的进度和任务,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区和各镇(街)年度重要工作内容。对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中好的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3.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建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教育、指导、监督等工作。每个住宅小区、每3—5个机关或企业配置一名分类指导员,监督指导垃圾分类的实施。通过建立分类指导员队伍,加大基层宣传教育,监督分类实施效果,提高分类工作的成效。

    (三)加强资金保障。

根据现行体制规定市、区事权的划分,按照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责任分工,市、区、镇(街)三级财政对应相关财政资金投入的规定,各级政府应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投入,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保障。

区级财政负责落实各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及辖区居民生活小区垃圾分类和居民“积分兑换”的工作经费;各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驻珠机构的分类费用由其自行负责。

十、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区、镇(街)、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对于改善环境、全面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的重要意义,按照总体部署,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落实管理责任。

完善区、镇(街)、社区四级垃圾分类管理体制,建立区镇联动工作运行机制,整体推进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知识宣传,树立生态观念,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bet365官网(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印发